【让民营经济走向更广阔舞台】省发展改革委通报4名评标专家评标资格暂停

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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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太原8月26日讯(记者王蕾)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报,暂停张某某等4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资格6个月(2024年8月21日—2025年2月20日)。
  通报指出,针对沁水县定都路(日凤线定都至东石堂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次项目第一标段(包)问题线索,经沁水县交通运输局核查认定,张某某等4名专家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按照《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暂停4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资格6个月(2024年8月21日—2025年2月20日)。评标专家具体信息如下:张**,专家证书编号0509820;上官**,专家证书编号0512509;崔**,专家证书编号0510292;赵**,专家证书编号0511193。
  通报提出,希望各位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肃评标纪律和规矩,坚持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评标规定、程序和要求,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和促进山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责编:刘洋、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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