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前半年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前半年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今年前6个月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今年前半年,11个设区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位城市依次是大同(4.13)、朔州(4.25)、长治(4.38),后3位城市依次是临汾(5.23)、太原(5.18)、阳泉(5.14)。与2023年同期相比,运城、临汾、朔州和太原4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同比下降10.4%、5.8%、1.2%和0.4%,其余7市均同比上升,升幅排名前3位城市依次是忻州(10.1%)、吕梁(5.2%)、大同(3.8%)。
11个设区市中,PM2.5浓度排名前3位城市依次是大同(32微克/立方米)、朔州(34微克/立方米)、吕梁(37微克/立方米),后3位依次是临汾(50微克/立方米)、忻州(47微克/立方米)、太原和运城(46微克/立方米,并列倒数第3)。与2023年同期相比,吕梁、忻州、大同和晋中4市PM2.5浓度分别同比上升48.0%、17.5%、10.3%和2.4%,太原和阳泉2市均同比持平,其余5市均同比下降,降幅排名前3位城市依次是运城(14.8%)、临汾(-10.7%)、朔州(-5.6%)。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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