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调整“普通门诊诊察费”

同步调整规范医疗机构B超、CT、核磁、病理检查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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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11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拟动态调整“普通门诊诊察费”等8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将相关项目价格予以公示。
  为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在充分调研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论证,拟将医疗机构诊察费项目价格上调5元,同时将诊察费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定额报销 8元/人次,将减轻患者个人负担3元/人次;同步调整规范医疗机构B超、CT、核磁、病理检查项目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山西晚报记者梳理公示目录发现,“普通门诊诊察费”等8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为10元/次,副主任医师诊查费调整为20元/次,主任医师诊查费调整为30元/次。急诊诊查费在不同等级医院有所不同,其中,一类省级医院为25元/次,市级医院24元/次。
  “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中,不论是平扫还是增强扫描,一次检查多部位的,第2部位按100元计收,第3及以上部位各按50元计收;“磁共振扫描(MRI)”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中,在平扫基础上做增强扫描加收216元;一次检查多部位的,第2部位按380元计收,第3及以上部位各按200元计收;严禁医疗机构拆分检查过程,重复收费。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33项医疗服务项目、“病理检查”等19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也进行了规范调整。与此同时,取消“药物血管功能试验”等22项医疗服务项目,相关项目将并入其他项目中。
  了解具体调整信息,可登录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11月8日前,如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351-6819608。电子邮箱:sxyyjgzbcg2018@163.com。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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