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殡葬服务要实现普惠性均等化
基本殡葬服务要实现普惠性均等化
7月21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落实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减免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标扩面,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我省严格政府定价范围。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守灵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公益性骨灰堂骨灰格位寄存(安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政府制定或调整。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坚持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和财政补贴,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经营性公墓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
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同时,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强制提供殡葬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形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文明丧葬用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在殡葬惠民政策上,严格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城乡所有居民全覆盖,落实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3天内)、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价值200元内)和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项目。(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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