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 我省要完成排查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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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围绕风险识别、调查、防范等内容,在6月底前,全面梳理责任区域内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应对等方面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
  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对已纳入地质灾害隐患库的隐患点,加大监测力度,落实监测数据分析制度,掌握形变现状及趋势,防患于未然;对已确定的风险区域,加密巡查、走访,掌握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因素,通过警示、封控、排危除险等措施,降低灾害风险;对既未纳入隐患点,也未纳入风险区的部分高陡边坡、高山峡谷,明确排查责任,督促排查治理工作落实。
  突出做好高位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把沿山公路、削(坡)山建楼(房)、依山而建的厂矿企业的办公、住宿区域、旅游景点等作为排查对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遥感、无人机侦测、派员核查、专家评估等手段,弄清山体高位地灾风险,确定相应防范应对措施。对于山体下有人员长期工作、居住或经常性有人聚集、风险程度较高的高位地质灾害风险,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对于风险较大,巡查、监测、排危除险等不足以管控风险的高位隐患点,该治的要治、该停的要停、该封的要封、该搬的要搬,坚决防范高位地质灾害发生。
  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灾情能够迅速出动、全面展开救援。

薛建英

(责编: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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