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
太原市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
本報訊 為確保各項惠企利民政策在我市落地見效,6月18日,市人社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太原市稅務局就做好延續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有關事項作出安排,要求落實援企穩崗返還“免申即享”,申領失業保險金“免跑即領、免証即辦”,確保援企穩崗資金、技能提升補貼及時發放到位。
按照相關政策,我市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單位部分0.7%,個人部分0.3%)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証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准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要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確保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申請和使用穩崗返還資金。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復勞務派遣單位享受穩崗返還政策。
根據要求,各級經辦機構要幫助參保企業和參保職工熟悉了解各項惠企利民政策,主動提供對參保企業的提醒、權益告知等服務,提高政策知曉度,最大限度確保參保單位、參保失業人員應知盡知、應享盡享,讓政策紅利最大程度覆蓋參保單位及參保職工。(李曉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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