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時出現糾紛怎麼辦?聚合平台應該維護哪些經營底線……

事關網約車 太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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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當前,不少市民出行打車都偏愛通過高德打車、嘀嗒出行、T3出行等平台約車,這些平台被統稱為網約車聚合平台。打車時消費者與商家出現糾紛怎麼辦?網約車聚合平台應該維護哪些經營底線?
  2023年12月29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交通運輸局獲悉:太原將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聚合平台經營服務管理,現公開就相關內容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未獲許可網約車
  不得接入聚合平台
  網約車聚合平台,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與網約車平台公司共同合作提供網約車服務,為乘客提供網約車匹配供需信息的平台。
  太原市交通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聚合平台將充分核驗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許可資質,不得接入未在太原市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台公司,今后,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均將具備相應許可。未取得許可的車輛、駕駛員,將無法接入平台,這樣普通消費者就不會打到這樣的車,避免出現糾紛,保障乘車安全。
  為了方便管理,太原還將要求聚合平台對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許可信息建立檔案,按照每月、每季度向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核驗許可信息,來保障合規運營。
  今后,消費者在打車時,通過聚合平台APP、小程序等的顯著位置,看到接入的網約車公司企業名稱、網約車APP名稱、經營許可、計價規則、服務規則、投訴舉報方式、用戶評價等信息,以及聚合平台的用戶協議、服務規則、糾紛處理程序等。平台也將如實向乘客提供車輛牌照、駕駛員基本信息及合規信息。
  出現糾紛不要慌
  平台或將先行賠付
  如果在打網約車時出現糾紛,此次太原交通局有了解決糾紛的“模板”。
  首先,聚合平台應當建立健全咨詢服務和投訴處理首問責任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乘客及駕駛員的咨詢、投訴和舉報。乘客及駕駛員與網約車平台公司發生爭議時,聚合平台將積極主動協助乘客及駕駛員維護合法權益,嚴禁出現不提供網約車平台公司名稱、地址和有效真實聯系方式的現象。
  有消費者反映:“如果出現糾紛,有聚合平台不管不顧,把責任都推到網約車公司或者司機個人身上,很不負責任。”今后,這種問題將會得到有效解決。
  據悉,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或向網約車平台公司追償時難以履行的、乘客及駕駛員要求聚合平台履行先行賠償責任的,聚合平台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承擔先行賠付責任,與關聯網約車平台公司共同做好處理工作,不得推諉扯皮及向乘客、駕駛員轉嫁風險。
  聚合平台不僅要保障乘客權益,也將切實保障駕駛員的合法權益。平台將督促合作網約車平台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計價規則、抽成比例的公開公示義務。接入聚合平台的網約車平台公司同步通過聚合平台向社會公布計價規則。主動公開合作網約車平台公司計價規則,抽成比例上限,要求其在駕駛員端實時顯示每筆訂單抽成比例。依據自身提供的技術服務,合理設定收取網約車平台公司的服務費用。
  聚合平台有門檻
  不得存在這些行為
  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交通局獲悉,聚合平台應當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不得以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市場秩序,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消費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等。同時,不得干預網約車平台公司價格行為,以干涉或參與指導等任何形式干預所合作網約車平台公司涉及計價規則內容的各項公示信息。
  同時,網約車聚合平台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向駕駛員發布派單或車輛調度等指令﹔開展司乘供需匹配,或侵犯乘客選擇權、以拼車等名義代替乘客自主選擇網約車平台公司提供服務﹔設置與派單優先等級相關聯的駕駛員積分等級規則等。
  不得誤導消費者、駕駛員、平台任職的經營行為:不得直接面向乘客開具原本應由網約車平台公司提供的出租汽車發票,或與接入的網約車平台公司發票混開、混用等﹔取代網約車平台公司線上服務能力,面向駕駛員直接或間接提供原本應由網約車平台公司提供的線上派單工具及駕駛員接單軟件﹔以聚合平台名義為合作的網約車平台公司招募駕駛員,混淆模糊駕駛員認知﹔組織合作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安裝聚合平台標識或設備。

  山西晚報記者 張磊

  相關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於2024年1月26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jtqgtykyk@ 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關於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聚合平台經營服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通過信函郵寄至太原市迎澤大街269號太原市交通運輸局,並在信封上注明“對《關於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聚合平台經營服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責編: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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