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調整部分礦種出讓登記權限
我省調整部分礦種出讓登記權限
8月10日,省自然資源廳消息,該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調整部分礦種出讓登記權限,以加強鋁土礦及鎵等戰略性礦產資源保護,促進整體出讓,提升綜合開發利用能力。
通知明確,上收陶瓷土、耐火粘土、高嶺土、鐵礬土等4個礦種的出讓登記權限至省自然資源廳,同步上收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等事項的管理權限,以源頭管控硬措施,推動過程監管有力、有效落實到位。
上述4個礦種的出讓登記權限上收后,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實施具體管控措施。即對於過去由市自然資源局發証的陶瓷土、耐火粘土、高嶺土、鐵礬土等4個礦種的礦業權,經省自然資源廳統一認定后依法依規處置。如確屬於鋁土礦,則嚴格依據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整改規范﹔如不屬於鋁土礦,則繼續由市自然資源局履行后續相關登記和管理,直至該礦業權消滅(或依據《山西省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規定,在礦業權有效期屆滿后不再延續)。
自出讓登記權限上收之日起,新立的上述4類礦種礦業權,一律由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出讓登記管理。需要出讓的,以鋁土礦為主礦種整體出讓,計征出讓收益。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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