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12月31日前完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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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薛建英)10月24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近日出台《山西省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更新工作方案》,旨在加快推進國三及以下標准營運類柴油貨車淘汰更新,提前淘汰更新國四標准營運類柴油貨車,有序推廣新能源、甲醇、燃氣營運貨車。《方案》明確,在尊重車輛所有人意願前提下,我省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營運類柴油貨車於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報廢工作,於12月31日前完成更新。
  我省將初篩、匯總、比對2024年7月30日(含)前在本省完成注冊登記或提檔過戶的國四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形成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初步清單﹔各市相關部門進一步篩查、匯總、比對同等范圍的車輛,形成本市最終報廢清單,並對清單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
  所有車輛核實完成后,由市級交通運輸部門填寫《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營運柴油貨車報廢更新完成確認書》,會同公安、生態環境部門審核確認,加蓋市政府公章報省交通廳,同步報送承諾書復印件,隨后即可開展國四排放標准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更新工作。
  全面提升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拆解和服務保障能力,落實拆解企業主動上門回收達到報廢標准車輛、為提前報廢車主提供上門拖移等便捷服務制度,提高車輛所有人主動規范報廢車輛積極性。建立車輛拆解在線監督核查機制,加快實現車輛拆解過程影像化管理,確保車輛拆解可認定、可追溯、可核查。對有違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規定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責編:劉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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