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廳下發通知
2024年度國家及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開始申報
省工信廳下發通知
2024年度國家及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開始申報
本報太原5月17日訊(記者王蕾)近日,省工信廳下發通知,開展2024年度國家和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申報工作。
通知指出,申報主體為集群所在地的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申報條件是:發展水平居於細分領域全省前列,且須同時滿足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核心競爭力較強、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成效顯著、產業鏈供應鏈協作高效、協同創新能力較強、數字化轉型效果明顯、綠色化發展水平較高、積極參與產業開放合作、治理和服務能力較強等8個方面條件的產業集群。
申報國家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原則上需已被認定為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對產業集中度高、基礎條件良好、產業集群管理服務優秀,且滿足國家工信部《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此次可以同時申報國家和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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