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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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發布提示:全省公務員考試培訓機構及廣告經營主體,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將考取編制和“人生成功”相關聯,作不當表述或暗示,宣揚不正確人生觀、勞動觀、就業觀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內容或其他不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的內容。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的內容。
  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不得貶低其他培訓機構的商品或者服務。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官方指定”“保過”等對通過考試,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証性承諾的內容。公務員考試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証明的內容。
  公務員考試培訓機構及廣告經營主體應自覺遵守《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廣告活動,杜絕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如發現違法廣告線索,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或者撥打“12345”“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許晶晶

(責編: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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