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應急管理廳全面實行省級行政許可電子証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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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太原8月11日訊(記者王佳麗)為進一步推進營商環境建設,優化行政審批服務,自今年8月8日起,省應急管理廳對省級辦理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安全評價和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等業務全面實行行政許可電子証照。電子証照與紙質証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載打印或其他電子格式轉換的,不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行政許可電子証照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電子証照的范圍、生成、使用、管理。電子証照是指省應急管理廳在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權范圍內,對符合法定條件、標准的申請人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生成的具備應急管理部規定的原件形式的証照數據文件,包括固定版式、電子印章簽署、証照元數據及標識。
  電子証照依托省政務服務平台完成信息採集、信息審核,由省應急管理廳加蓋電子簽章后,通過省政務服務平台發布。企業行政許可証照的初領、延續、變更、注銷,均可通過線上方式辦理,電子証照同步進行簽發、更新、廢止。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可通過省政務服務平台及其移動端直接提交電子証照,不再提供紙質証照,解決了辦事繁瑣的問題。
  証照信息的管理由省政務服務平台負責,証照目錄的管理和維護、簽批和頒發、信息實時更新等由省應急管理廳負責。使用過程中,若持証主體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依法暫扣、撤銷或吊銷其行政許可証照的,由監督管理部門上報省應急管理廳,可對其電子証照信息予以暫扣、撤銷或吊銷。

(責編:劉洋、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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