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實細化退役軍人醫保工作
我省落實細化退役軍人醫保工作
本報訊 6月7日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消息,我省將進一步做好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等11部門關於印發〈退役軍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安置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就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參加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發文明確,一是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以實際發放的退役金為繳費基數,按照規定參加安置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待遇。退役時,醫療保險關系按照規定轉移至安置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服役期間個人賬戶資金按照規定轉入本人新的醫保個人賬戶。二是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被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錄用聘用后,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醫保費用由所在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三是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因個人身心狀況、家庭實際困難等原因無法就業的,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向當地醫療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所需經費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解決,個人繳費部分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代扣代繳。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官在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照安置地公務員醫療補助標准,享受相應待遇。(郝曉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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